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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ina's cultural tourism industry chain practitioners

2017年完成新三板挂牌

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

陕西 · 西安

联系电话:029-8935 3300 公司地址:西安市长安区航创路1号陕旅集团豪布斯卡总部大楼16层

陕西旅游:权益分派实施公告

来源:admin123时间:2020-07-14 16:00:58 浏览数:286

公告编号:2020-038

证券代码:870432 证券简称:陕西旅游 主办券商:东吴证券
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

2019 年年度权益再次分派实施公告
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
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再次分派方案已获 2020
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,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
告如下:

本 次 权 益 分 派 基 准 日 合 并 报 表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为
374,966,469.49 元,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41,442,013.91 元。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4,800,000 元。
一、权益分派方案
1、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再次分派方案为:

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8,000,000 股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人民币现金
6 元。

特殊情况说明:

本次权益分派为公司基于 2019 年年度报告的第二次分派。公司于 2020 年 4
月 27 日披露了《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0-019)并已执行完毕第一次权益分派,分派现金红利 40,600,000 元。
2、扣税说明:

(1) 个人股东、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(财政部 税
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),个人股东、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(含 1
个月)以内,每 10 股补缴税款 1.2 元;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(含 1 年)的,
每 10 股补缴税款 0.6 元;持股超过 1 年的,不需补缴税款。

(2)对合格境外投资者(QFII)股东,根据国税函[2009]47 号,公司按 10%

公告编号:2020-038

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,实际每 10 股派发 5.4 元。

(3) 对于 QFII 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,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
得税,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。
二、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

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:2020 年 7 月 17 日

除权除息日为:2020 年 7 月 20 日

三、权益分派对象

本次分派对象为:截止 2020 年 7 月 17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
市后,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”)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。投资者 R 日(R 日为权益登记日)买入的证券,享有相关权益;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,不享有相关权益。
四、权益分派方法

1、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
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(或其他托管机构)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。
五、联系方式

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航天基地航创路 1 号 16 层 联系人:马婷

电话:029-89641050 传真:029-89641025

六、备查文件

《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》
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2020 年 7 月 3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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